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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来源:江南体育下载    发布时间:2024-08-27 12:56:18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邮政编码:100031

  评估目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及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持有的部分从事黄金生产的企业股权以及黄金矿业资产,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尽职调查及对所收集资料做分析,按照矿业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计算和验证,确定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 12.12 年、拟动用可采储量 744.00 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 56,374.56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陆仟叁佰柒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

  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报告使用限制等事项。并特别提请注意:

  根据矿业权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由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勘查完成,不涉及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不需要缴纳价款。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之日起一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年内有效。如超过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除法律和法规规定、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中联资产评定估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附表二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资源储量估算表;

  附表三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附表四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附表五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附表六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单位成本费用估算表;

  附表七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附表八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税费估算表。第三部分:报告附件

  附件七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新城金矿深部及外围采选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图三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 127 线地质剖面图。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中联评矿报字[2014]第 1122 号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受贵单位的委托,依照国家矿业权出让转让和矿业权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的“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进行了实地调研、市场调研、资料收集和评定估算工作,对其在 2014 年 6 月 30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探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评估委托人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以下限子公司经营)黄金地质探矿、开采;黄金矿山电力供应;汽车出租。(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黄金珠宝饰品提纯、加工、生产、销售;黄金选冶及技术服务;贵金属、有色金属制品提纯、加工、生产、销售;黄金矿山专用设备及物资、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设备维修;批准范围的进出口业务及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及会计咨询,物业管理。

  经营范围:批准许可范围内的黄金开采、选冶(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黄金矿山专用设备、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国家法律和法规限制产品)的生产、销售。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及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持有的部分从事黄金生产的企业股权以及黄金矿业资产,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 估 范 围 为 山 东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于 2013 年 1 月 8 日 颁 发 的 证 号 为T28 的勘查许可证所载明的范围。探矿权人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勘查项目名称为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地理位置为山东省莱州市、招远市,图幅号为 J51E016001,勘查面积为 3.91km2,有效期限为 2013年 1 月 8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勘查单位为山东黄金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新城矿区勘查许可证首次设立时间是 2005 年 5 月 18 日,后经过多次的延续及一次变更登记,目前其探矿权设置如下:探矿权人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勘查许可证号:T28;勘查项目名称: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勘查面积:3.91km2;勘查单位:山东黄金集团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有效期限:2013 年 1 月 8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以往工作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情况的描述,根据国土发〔2007〕268 号《关于下达 2007 年第一批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计划的通知》,批准《山东省莱州市新城金矿接替资源勘查》为 2007年第一批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在探矿权范围内,共进行了三次较系统的地质工作,分别是“新城金矿区Ⅴ号矿体深部普查”、“新城矿区 151~111 线深部金矿详查”、“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上述报告及《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利用了接替资源项目的部分钻探等资料。

  该勘查许可证范围内涉及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其矿产资源储量在大多数情况下要进行有偿处置。

  根据委托方委托,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符合矿业权评估有关评估基准日选取的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年 8 月 29 日修改颁布);

  (2)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0 号令);

  (3)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号令);

  (4)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42 号令);

  (5)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 号);

  (10)《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36 号);

  (11) 国土资源部 2008 年第 6 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

  (12)《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20)《矿业权评估利用后续地质勘查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30500-2010)》;

  矿区位于山东省莱州市北东 35km 处的金城镇,南西距金城镇的刘家~王家一带 4km,距新城村北西 2km,行政区划隶属莱州市金城镇管辖。极值地理坐标(1980坐标):东经 120°07′28″~120°08′58″,北纬 37°25′45″~37°27′01″。

  烟台~潍坊(206 国道)公路、文登~三山岛公路从矿区南侧通过;威(海)~乌(海)高速公路从矿区东南部的蚕庄通过,矿区距其直线km;大家洼~莱州~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口铁路从矿区西侧通过;北距龙口港 35km,水陆交通极为方便。

  矿区属丘陵与滨海平原过渡地带,东高西低,最高点为东部的望儿山,海拔177.59m。西邻莱州湾,地势较平缓,矿区平均海拔标高 20m。区内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 12.4℃,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半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年降水量 600~700mm。区内无大的水系,下切冲沟不发育,雨季呈径流,旱季常干涸。区内地壳稳定,历史上无地震记录。

  矿区周围黄金资源极其丰富,大、中型矿山密布,有焦家、河东、河西、望儿山、红布、东季、马塘等金矿山,采金业十分发达,已成为莱州市的重要经济支柱。区内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花生、苹果等。工业以农业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和海产品加工业为主,近海捕捞及海产养殖业发达。

  矿区北约 37km 的龙口电厂,发电量为 20 万千瓦。矿区南东部有专门为矿山供应生产、生活供电的 11 万伏变电站一处,电力充足。矿区水源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当地物产丰富,劳动力充足,建设条件极好。

  矿区地质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为矿山开采提供后备资源基地,在矿区内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基础地质、评价地质及找矿地质工作。

  1、1967 年~1972 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地质局第六地质队在开展焦家矿区普查及勘探时发现了新城矿区Ⅰ号矿体,1972 年提交《山东省掖县焦家金矿区地质勘探报告》,在新城矿区提交了 D 级储量 3500kg。1974-1979 年地质六队继续在新城矿区开展地质工作,施工钻孔 94 个,投入钻探工作量 25492.14m,于 1979 年 10 月提交了《山东省掖县焦家金矿带新城矿区详细勘探地质报告》,探获 B+C+D 级矿石量8603216t,金金属量 71070kg,伴生银 98.87t,伴生铜 4987.04t,伴生硫 29.82 万 t。并于同年通过了原山东省地质局审查,以(80)鲁地审字第 20 号文下达了批准决议书。

  2、1979 年 9 月-1980 年 5 月,地质六队在详细勘探报告提交之后,在新城矿区继续开展详勘补充工作,施工钻孔 5 个,完成工作量 3425.32m,并于 1987 年 12 月提交了《山东省掖县焦家金矿带新城矿区详细勘探补充地质报告》。山东省地矿局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以[1988]鲁地审字第 22 号文批复,批准 D 级矿石量 430553t,金金属量 2496.58kg,伴生银 3.7t,伴生铜 713t,伴生硫 5100t。

  3、根据新城金矿改扩建工程设计的要求,1987 年至 1988 年,原冶金部第一勘查局 515 地质队对Ⅰ号矿体深部的-230~- 430 m 区段开展了补充地质勘探工作,施工钻孔 33 个,完成工程量 12663.65m,对Ⅰ号矿体重新进行了圈定并计算储量。1988年提交并经山东省储委审查通过了《山东省莱州市新城金矿(-230~-430m 区段储量)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山东省储委以[1988]鲁矿储决字第 10 号文批准该报告,提交 B+C+D 级矿石量 8544867t,金金属量 61295kg,金平均品位 7.17×10-6,伴生银 84.5t。

  4、1988 年 10 月-1994 年 11 月,矿山出资委托 515 队对矿山二期扩建地质勘探时发现Ⅰ号矿体下盘旁侧斜列的Ⅴ号矿体进行勘探,施工钻孔 32 个,进尺22047.97m,同时进行了相应的地质工作。1994 年 11 月提交报告。1996 年 8 月经山东省储委审查通过了《山东省莱州市新城金矿Ⅴ号矿体详查地质报告》,山东省储委以鲁储决字[1996]第 8 号文批准该报告,批准 C+D 级矿石量 3075105t,金金属量 25879kg,金平均品位 8.41×10-6,伴生银 17145kg。扣除山东省地质矿产局第六地质队在Ⅴ号矿体上已提交的 D 级金金属量 553Kg,矿石量 99311t,本次地质勘探新增 C+D 级矿石量 2975794t,金金属量 25326Kg,银金属量 17025Kg。

  5、2005 年 5 月-12 月,由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对已知Ⅴ号矿体深部自-600m 以下标高间进行追索控制,施工钻孔 3 个,完成实物工作量 1:2000 地质修测 3.08km2,钻探 2863.45m。2007 年 5 月编写提交了《莱州市新城金矿区Ⅴ号矿体深部普查报告》。

  6、根据发改办工业〔2006〕289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 2006 年黄金地质勘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受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于 2007 年 3 月~2008 年 1 月对新城矿区探矿权范围内Ⅰ号矿体的地质勘探空白地带(155 线m 中段探矿中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新发现的Ⅹ号矿体深部开展详查工作,施工地表钻孔 12 个,工作量 9967.20m,坑内钻孔 8 个。2008 年 10 月提交了《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 151~111 线深部金矿详查报告》,本次详查范围共圈定矿体 11 个。

  7、国土发〔2007〕268 号《关于下达 2007 年第一批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计划的通知》,批准《山东省莱州市新城金矿接替资源勘查》为 2007 年第一批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2007 年 11 月,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管理办公室下达了《山东省莱州市新城金矿接替资源勘查项目 2007 年度任务书》,任务书编号〔2007〕031,项目编码 200737031,野外工作起止时间 2007 年 12 月 29 日-2008年 10 月 11 日。承担单位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勘查单位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正元地质勘查院。

  8、2008 年 10 月-2010 年 8 月山东黄金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在新城矿区刘家~王家一带的 119~247 线 米标高以上地段开展金矿详查工作。施工地表钻孔 40 个,工作量 39438.37m,同时利用了《接替资源勘查》项目 9 个钻孔,工作量9687.20m。采取基本分析样 5371 件(含《接替资源勘查》项目样品 563 件)。

  区内主要地层为新生界第四系地层,广泛分布,仅在东部丘陵区有少量基岩出露。

  东部丘陵区为由灰褐色亚粘土、砂质亚粘土和含砾砂组成的残坡积物;西部沿海平原为由含砾和贝壳的中细粉砂组成的海积物,南部由浅黄色含砾砂土、粘土组成的冲积物和由黄褐色卵石、混粒砂、含砾砂土组成的冲积物。地层厚度 0.5-20m,一般 3-8m,最厚可达 40 余 m。

  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特别是河漫滩相及河床相冲积物底部的砂砾层是砂金矿富集的有利场所。

  区域构造以古基底东西向栖霞复背斜构造为主体,位于区域中部。它东起桃村,西经栖霞城、毕郭到莱州城附近。褶皱轴部陡斜,两翼较为开阔,总体产状南缓北陡,由东向西倾伏。由于太平洋板块强烈影响,部分褶皱改造成断裂,并先后有岩浆侵入,形成区内近东西构造岩浆岩带,控制本区金矿带的总体展布。燕山运动以来褶皱构造不发育,主要发育断裂构造,特别是新华夏系构造断裂构造占主导地位,按走向分为北北东、北东、北东东和近南北向四组,这四组断裂形成时代有早有晚,构成了区内的基本构造格架。主要断裂构造自西向东有三山岛断裂、龙—莱、招—平断裂,大致平行展布,走向 NE—NNE,倾向 NW 或 SE,倾角 30—70°,长数十公里,宽几十至数百米,对岩金矿床起重要控制作用。

  矿区内岩浆岩以大面积分布的玲珑超单元弱片麻状中粒二长花岗岩为主,次为郭家岭超单元似斑状中粒花岗闪长岩,分布于焦家主断裂下盘呈岩枝产出。此外尚有少量脉岩,分布于花岗岩及其蚀变带中。

  矿区内围岩蚀变发育,其规模、强度决定于断裂构造的规模、性质及岩石的碎裂程度。蚀变类型有钾长石化、黄铁绢英岩化和碳酸盐化,此外还有绿泥石、高岭土化等蚀变。围岩蚀变具有分带性。

  蚀变岩带的划分,是在构造破碎带内根据岩石的矿物组合、蚀变程度、破碎程度、矿化强度等特征,将其分为若干条蚀变岩带,各带之间无明显界线,呈渐变过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度关系。在平面及剖面上均呈带状展布,其产状、形态受主断裂控制。矿体主要赋存于主裂面下盘的黄铁绢英岩化碎裂岩带和黄铁绢英岩化花岗闪长质碎裂岩带内,是主要的含金岩带,统称为含金矿化带。

  矿区共圈定金矿体 18 个,其中主矿体 2 个,它们是Ⅰ、Ⅴ-1,次要矿体 6 个:Ⅰˊ、Ⅰ-1、Ⅴ-1ˊ、Ⅴ-2、Ⅴ-3 与Ⅹ-1 号矿体,其他均为零星矿体。除Ⅴ-1ˊ号矿体分布于 223~247 线m 的空间范围外,上述其他矿体均分布于 111~191 线m 标高内,二个主矿体占探明资源量的 62.84%。

  Ⅰ号矿体分布在 135~155 线m 标高范围内,矿体赋存在焦家断裂下盘,靠近主裂面位置。

  Ⅰ号矿体由 6 个坑探工程及 4 个钻探工程控制,矿体平均走向 NE37°,倾向北西,倾角 26°~ 30°,局部大于 35°,平均倾角 29°,矿体总体呈层状或似层状,局部有膨胀、夹缩、分支复合等现象,沿走向最大延长 200 m,最大控制倾向斜深1440m,单工程矿体线%,属于厚度变化稳定型矿体。参与资源储量估算的样品数为 181 件,单样品位 0.05~31.60×10-6,一般在 1.00~10.00×10-6 之间,平均 4.59×10-6,品位变化系数 133.10%,属于有用组分分布较均匀型矿体。

  从宏观上看,矿体形态单一,连续性好,大致呈似层状向南西方向呈 45°的倾角侧伏。从矿体的矿化强度看,矿体深部矿化强度较弱,品位相对较低,而矿体中部矿化强度高,厚度大。

  Ⅴ-1 号矿体由 2 个坑探工程及 38 个钻探工程控制,资源量占总资源量的48.31%,分布于 127~191ˊ线m 标高内。赋存于焦家断裂蚀变带主裂面之下的黄铁绢英岩化碎裂岩带和黄铁绢英岩化花岗闪长质碎裂岩带内,在平面及剖面上均呈波浪状产出,产状与主裂面基本一致,呈脉状、复杂透镜状,具分支复合、膨胀夹缩特点。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矿体总体走向 31°,倾向北西,倾角 32°。工程控制走向长 920m,控制倾向延深 1480m。矿体沿走向、倾向均未尖灭。矿体向 271°方向侧伏,侧伏角 64°,侧伏延深控制长度 706m。

  单工程矿体线%,属厚度变化较稳定型矿体;品位平均 3.10×10-6,品位变化系数 243.49%,属有用组份分布不均匀型矿体。

  矿石矿物:黄铁矿、黄铜矿、方铅矿、闪锌矿、白铁矿、钛铁矿;自然金、银金矿、自然银、辉银矿。

  矿石中有用组分以金为主,伴生有用组分为银,可以综合回收利用,铜、铅、锌含量低,无利用价值。矿床硫含量 0.34~4.57%,平均值 1.53%,未达到综合利用 2%的含量值,可通过选矿富集加以回收利用;有害组分砷含量较低,平均值为16.96×10-6,对选矿无影响。

  新城矿区金矿物以银金矿为主,占 95.45%。银金矿成色最高 773.30,最低 370.24,平均 641.12。Ⅴ号矿体银金矿的成色略高于Ⅰ号矿体。

  金矿物粒度以细粒为主,中粒及微粒次之。金矿物形态以粒状为主,麦粒状、片状次之,柱状、细脉状少量。金矿物呈包体金、裂隙金、晶隙金赋存在矿石中。以包体金为主,占 53.28%,裂隙金占 39.79%,晶隙金占 6.93%。其中黄铁矿中(包+裂)占 51.85%,石英中(包+裂)占 40.8%,方铅矿中占 0.48%。

  主要矿石结构有自形晶粒状结构、半自形粒状结构、他形粒状结构,不规则他形粒状结构、乳滴状结构、填隙结构、交代残留结构及网状结构。

  区内矿石均为团块构造、浸染构造、细脉浸染构造、细脉、网脉构造、条带构造及角砾构造。

  根据矿石矿物成分、结构构造、蚀变、碎裂程度等因素,将原生矿石划分为两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种自然类型:浸染状黄铁绢英岩化碎裂岩型矿石、细脉~网脉状绢英岩化花岗闪长质碎裂岩型矿石。

  矿石中的金以银金矿、金银矿独立矿物形式赋存于金属硫化物中,少数在脉石矿物中,在选矿过程中主要是通过选别金属硫化物使金得到富集。矿石中砷含量16.96×10-6,硫含量为 1.53%。新城矿区矿石工业类型属于低硫型金矿石。

  矿体顶板围岩为绢英岩化花岗质碎裂岩、绢英岩化花岗岩、钾化花岗岩,以绿泥石化、高岭土化为主,矿体底板围岩为绢英岩化花岗闪长岩。其岩性、结构构造与矿体无明显差异,仅金属硫化物含量及金含量较矿体低,与矿体无明显界限,主要靠样品分析结果来区分,它们之间呈渐变过渡关系。矿体与围岩的最大区别是,矿石中常见有呈细脉、网脉状产出的黄铁矿等金属硫化物。

  矿体夹石主要出现在矿体厚大及分枝部位,形态多呈透镜体状,产状与矿体一致,且夹石的结构构造及蚀变矿化特征与矿体岩性相同,岩性有绢英岩化花岗闪长质碎裂岩、绢英岩化碎裂岩、绢英岩化花岗闪长岩等。

  新城矿区以焦家断裂为界,东南部为以剥蚀作用为主的低缓丘陵区,沟谷发育,标高 30~77m,地势南东高北西低;西北部为以堆积作用为主的沿海倾斜平原,地面标高 7~30m。地表水以万深河为主,发源于金华山-望儿山之间,流经矿区东部,向北注入渤海。

  新城矿区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下,底板直接进水,充水含水层渗透性较弱,局部有导水较好的张性裂隙,第四系含水岩层对矿坑充水影响不明显,水质轻度盐化,矿床水文地质勘查类型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的裂隙充水矿床,矿山开采对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影响不大。

  组成矿体及顶、底板的岩石以块状岩类的火成岩、变质岩为主,岩石的力学强度较高,属坚硬、半坚硬岩石。岩体质量等级属一般,以块状结构为主,矿体顶板总体稳固性较差;矿体底板稳固性较好。表层第四系结构松散,属散体结构,稳固性差,但距矿体较远,厚度也较薄,对矿床开采的影响不明显。矿区的断裂构造简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单,岩石裂隙发育中等。

  矿床的工程地质勘探类型属顶、底板以块状岩类为主、顶板稳定性较差,采矿工作主要在较稳定的下盘进行,所以矿床的工程地质勘查类型为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床。

  矿区附近无污染,矿石和废石不易分解有害物质,无热害。矿山开采造成的局部地表变形的可能性不大,以往民采形成的老窿有产生局部地表变形或采空塌陷的可能,规模与危害小。长期以来对下盘地下水的输干,已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地下水降落漏斗。地下水循环差,蒸发量大,水质较差。综合评定矿区环境地质勘查类型为地质环境条件简单的矿床。

  综上所述,新城金矿床属于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环境地质条件良好的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型。

  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床的勘查程度已达详查阶段,目前已编制了《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并出具了《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新城金矿深部及外围采选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周边有新城金矿采矿权,生产经营正常。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矿业权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1)接受委托阶段:2014 年 7 月末,项目接洽,与委托方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和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拟定评估计划(评估方案和方法等),向委托方提供评估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

  (2)尽职调查阶段:2014 年 8 月-9 月,评估专家小组在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了现场核实考察,并查阅了有关材料,征询、了解、核实矿床地质勘查、矿山设计等基本情况,现场收集、核实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设计资料等。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3)评定估算阶段:于 2014 年 9 月-10 月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粗定评估方法,进行初步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具体步骤如下: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粗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探矿权价值进行初步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

  (4)提交报告阶段:于 2014 年 10 月对评估报告初稿进行评估机构的内部审核,后与委托方就评估有关事项进行沟通。在遵守评估规范、评估准则和职业道德原则下,认真对待委托方提出的意见,经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后,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委托评估的探矿权勘查程度已经达到详查阶段,已完成相关勘查和设计工作,预期收益和风险可以预测并以货币计量、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故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评估指标和参数的取值主要参考《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以下简称“评审意见书”)及《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新城金矿深部及外围采选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

  山东黄金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提交了《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审验该报告并通过评审(评审意见书文号:国土资矿评储字[2013]186 号),并将评审过程有关材料提交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出具了《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3]470 号)。

  储量核实工作以钻探为主要探矿手段,辅以少量坑道工程,主矿体勘查类型为第Ⅰ勘查类型,勘查工作采用勘探线剖面法,勘探基线大致平行于矿脉走向。以 100×160m(走向×斜深) 工程间距控制的矿体,圈定为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以 200×320m(走向×斜深) 工程间距控制及外推部分的矿体,圈定为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零星矿体全为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采用的工业指标为:边界品位 1.00×10-6;最低工业品位 2.0×10-6;矿床平均品位 3.0×10-6;最低可采厚度 0.80m;夹石剔除厚度 3.00m。采用勘探线剖面法布置工程,根据矿体地质特征和探矿工程分布较均匀,采用水平投影图作为基本图件,选择地质块段法估算资源储量。新城矿区资源储量估算截止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人员参照《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5-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对储量核实报告进行了对比分析。储量核实报告的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在勘查许可证的范围以内;报告中采用的工业指标符合规范要求,选用的资源储量估算方法正确,矿体圈定和块段划分合理,各项参数选择合适,资源储量类别划分恰当,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可靠。储量核实报告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通过了有关部门的评审备案,可作为评估依据。

  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编制了《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新城金矿深部及外围采选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矿体赋存特点及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以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为原则编制,报告编制方法合理、内容基本完整。经类比,《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技术经济参数基本合理,项目经济可行,可作为本次评估技术经济指标选取的依据。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和评审意见书,截至储量核实基准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勘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为:

  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期间未动用资源储量,因此,本次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与储量核实基准日一致。即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 705.21 万吨,金金属量 24,217.00 kg,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平均品位 3.43 g/t;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经济基础储量、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取值,(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中未予设计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做规定的,采用可信度系数调整,可信度系数在 0.5~0.8 范围取值。新城矿区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按可信度系数 0.7 设计利用,低品位矿石通过配矿有一定的开采价值,设计对低品位矿石按可信度系数 0.5 进行利用,故本次评估确定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信度系数按 0.70 计算,低品位矿石按可信度系数 0.50 计算,则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矿石量)=∑基础储量+∑资源量×该级别资源量可信度系数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 66 万 t/a。设计采用地下开采。根据矿体的赋存特征和开采技术条件,对于厚度大于 15m 的矿体采用上向水平分层尾砂充填采矿法,厚度小于 15m 的采用上向进路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法。采用盲竖井提升,与主井配套工程有溜井、皮带装矿系统、粉矿回收系统等。

  利用新城金矿选厂,新城金矿外围及深部矿石直接进入新城金矿现有选矿厂进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行选别。选矿工艺为破碎—磨矿—浮选—脱水,产品为金精矿。然后将金精矿运至焦家氰化厂加工成成品金和成品银。

  设计损失量: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采矿开拓系统布置,-1230m 标高以下资源量(333)矿石量 75.17 万吨暂不利用,按可信度系数调整后评估利用的设计损失量为 52.62 万吨。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销售合同(冶炼加工),确定采矿回采率为 90.00%,矿石贫化率为 7.00%;金的选冶回收率为 92.63%,银的选冶回收率为 18.60%。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按下式进行计算: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矿山建设规模为 66.00 万吨/年,本次评估据此确定生产能力为 66.00 万吨/年。

  式中参数分别为:可采储量 744.00 万吨,矿山生产规模 66.00 万吨/年,矿石贫化率 7.00%。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企业提供的矿山建设规划,预计 2016 年开工建设,建设工期 2.5 年,矿山 2018 年 6 月底建成达产。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采用时间序列平滑法确定产品价格。具体以评估基准日前七年一期的当地平均销售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

  成品金一般在上海黄金所交易,且各种黄金产品全国各地的销售价格可比性极强,本次评估黄金销售价格参考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价格资料选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数据,2007 年-2014 年 6 月 Au9995 的结算价格如下图所示:

  2007 年 1 月~2014 年 6 月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公布金(99.95%)平均价格为 257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元/克,评估分析认为比较符合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水平及未来市场预测情况。故本次评估确定金价为 257 元/克。

  则:正常生产年份成品金的销售收入=(原矿处理量×(1-贫化率)×地质品位×选冶回收率)×销售价格

  本次评估白银销售价格参考上海华通白银(二号国际)的价格资料选取,2007年 1 月~2014 年 6 年上海华通白银交易市场公布的白银(二号国际)平均价格为4787.79 元/千克,折算为不含税售价约为 4,090.00 元/千克。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合计=正常生产年份成品金的销售收入+正常生产年份成品银的销售收入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利用新城金矿原有的固定资产资产原值为128,395.00 万元、净值为 75339.00 万元,扣除基建期折旧后(新城探矿权投产时)净值为 61,025.00 万元,其中井巷工程原值为 45,626.00 万元、净值为 17,714.00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为 29,845.00 万元、净值为 16,215.00 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原值为 52,924.00 万元、净值为 27,096.00 万元,合计原值 128,395.00 万元,净值 61,025.00 万元。新城金矿原有投资对应的采选系统规模为 4000t/d,高于本次评估确定生产规模 2000t/d,故应采用生产规模指数法进行调整。调整后原有投资井

  巷工程原值为 28,288.12 万元、净值为 10,982.68 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固定资产新增投资为:井巷工程 10,207.58 万元,房屋建筑物 1,149.91 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 3,895.80 万元,其他费用 1,136.83万元,预备费用 2,458.52 万元,合计为 18,848.64 万元。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其他费用按项目内容分摊至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预备费用剔除。

  新增固定资产于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按投资进度分别投入,利用原有投资在建设期末(2018 年)投入。

  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更新改造资金总计 42,577.22 万元。

  本次评估确定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 25 年、残值率为 5%,设备折旧年限平均按 10 年、残值率为 5%。

  根据 2008 年 11 月 10 日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新增设备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予抵扣。但是黄金产品免交增值税,故只有产品含银分摊的进项税额部分才予以抵扣。上述投资和更新改造的金额均未扣减进项税额,本次评估采取实际可抵扣时以回收现金流的形式考虑进项税的抵扣。回收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总计 23.18 万元。不得抵扣的设备进项税额,根据山东黄金集团实际会计政策,不能抵扣的设备进项税额进入当期生产成本。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土地使用权价格参考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估算确定。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城探矿权采选工业用地全部利用原有土地。新城金矿已有土地面积为 26.70公顷,最低出让价为 168.00 元/平方米,计算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4,485.60 万元。上述土地面积不包含部分租赁用地,租赁费用已计入矿山成本,不在本处重复计算。

  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

  有色金属矿(含贵金属)企业流动资金估算参考指标为: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5%~20%估算流动资金,本次评估的固定资产资金率按 18%估算,则流动资金为: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次评估中成本费用的取值主要参考《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本费用参数(详见附表五、附表六、附表七)。

  总成本费用由外购材料费、外购燃料和动力费、职工薪酬、折旧费、维简费、安全费用、修理费、摊销费、冶炼加工费、利息支出和其他费用构成。经营成本采用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确定。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单位材料费为 47.24 元/吨,扣除增值税后单位外购材料费为 40.38 元/吨。经过分析并类比当地类似矿井实际,评估认为其合理。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材料费为 40.38 元/吨。则: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 39.28 元/吨,扣除增值税后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 33.57 元/吨。经过分析并类比当地类似矿山实际,评估认为其合理。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为 33.57 元/吨。则: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单位职工薪酬为 102.73 元/吨。经过分析并类比当地类似矿井实际,评估认为其合理。则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职工薪酬为102.73 元/吨。则:

  经测算,正常生产年份折旧费合计为 4,211.23 万元,平均单位折旧费为 63.81 元/吨。

  对采矿系统所需的更新资金(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不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考虑,而以更新费用(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全部安全费用)方式直接列入经营成本。

  根据财政部 2004 年 12 月 22 日财企[2004]324 号文《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维简费提高到 15~18 元/吨,本矿山属于国有大型冶金矿山,因此本次评估按 18.00 元/吨计算。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以按财政部门规定标准计提的维简费扣除单位矿石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后余额为负数时不计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则折旧性质维简费为 18.00 元/吨,更新性质维简费为 0 元/吨。正常生产年份维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简费为 1,188.00 万元。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结合本矿山实际,安全费用包括计提的金属矿山安全费用及尾矿库安全费用两部分。按照规定标准,地下金属矿山安全费用 10 元/吨;尾矿库按四等尾矿库 1.5 元/吨尾矿的标准和尾矿/原矿的比例计算得到尾矿库安全费用为 1.42 元/吨原矿;安全费用合计为 11.42 元/吨。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建筑物及其他(含井巷工程)的 2.5%和设备投资额的 4%计算的单位修理费为 37.30 元/吨。评估认为井巷工程已计提维简费,无需单独计提修理费,故本次评估单位修理费按房屋建筑物的 2.5%与设备的固定资产的 4%重新计算,据此确定单位修理费为 29.90 元/吨。

  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精矿加工费为 18.59 元/吨,经过分析并类比当地类似矿井实际,评估认为其合理。则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单位精矿加工费为18.59 元/吨。则:

  正常生产年份精矿加工费=年原矿产量×单位冶炼加工费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按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及探矿权评估规定计算。

  本矿所需流动资金为 17,279.10 万元,设定资金来源 70%为贷款,按现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6.00%计算,则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为:

  其他费用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不得抵扣的材料、燃料及动力进项税、不得抵扣的设备进项税和其他。

  (1)矿产资源补偿费:黄金矿产品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 4%,采选联合企业调整系数为 70%,计算确定单位矿石矿产资源补偿费为 21.65 元/吨。

  (2)不得抵扣的材料、燃料及动力进项税:黄金产品免交增值税,成品金相关的材料、燃料及动力进项税不得抵扣,应计入成本。计算得到单位矿石材料、燃料及动力进项税为 12.53 元/吨。

  (3)不得抵扣的设备进项税:黄金产品免交增值税,成品金部分分摊的设备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参考山东黄金集团实际会计政策,不能抵扣的设备进项税额不转回固定资产,进入当期生产成本。该成本仅在设备更新年发生,正常生产年不发生。

  (4)其他: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确定单位其他支出为 18.90 元/吨,经过分析并类比当地类似矿井实际,评估认为其合理。则本次评估据此确定其他支出为 18.90 元/吨。

  综上,以上几项加和确定其他费用为 53.08 元/吨,正常生产年份(无设备更新)其他费用为 3,503.16 (万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无设备更新正常生产年份总成本费用=材料费+动力费+职工薪酬+折旧费+维简费+安全费用+修理费+摊销费+精矿加工费+利息支出+其他费用

  无设备更新年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折旧性质的维简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本项目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黄金生产免征增值税,与增值税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不再缴纳。因此,本项目销项税金及附加只计算成品银收入部分。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根据国发[1985]19 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按税务部门核定,根据企业所在地情况,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 7%;根据国发明电[1994]2 号文件《关于教育费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确定教育费附加率为 3%;根据财综[2010]98 号《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地方教育附加率为 2%。

  其中: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年增值税进项税额×黄金销售收入占综合销售收入的比例

  根据《关于调整岩金矿石等品目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109 号),新城金矿的资源税等级为二等,确定资源税征收标准为 8 元/吨。则正常生产年份资源税:

  依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公布,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率为 25%。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折现率计算如下:

  其中,无风险报酬率通常可以参考政府发行的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来确定,本次评估按五年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确定无风险报酬率为 4.75 %。

  风险报酬率包括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根据该矿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确定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为 1.75 %、行业风险报酬率为 2.00 %、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为 1.50 %,采用风险累加法估算,确定风险报酬率为 5.25 %。

  (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以设定的开发进度、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开发技术水平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持续合法经营;

  (3)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4)评估结论是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探矿权可以依法转为采矿权的前提下得出的;

  (5)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在对委托评估的矿业权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以及了解和核实、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必要的评估程序,选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经过计算和验证,确定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 12.12 年、拟动用可采储量 744.00 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 56,374.56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陆仟叁佰柒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

  (1) 根据《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以往工作情况的描述,根据国土发〔2007〕268 号《关于下达 2007 年第一批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计划的通知》,批准《山东省莱州市新城金矿接替资源勘查》为 2007年第一批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在探矿权范围内,共进行了三次较系统的地质工作,分别是“新城金矿区Ⅴ号矿体深部普查”、“新城矿区 151~111 线深部金矿详查”、“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上述报告及《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利用了接替资源项目的部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该勘查许可证范围内涉及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其矿产资源储量可能有必要进行有偿处置。上述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可能需要缴纳的价款,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2) 根据矿业权人的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该矿业权无抵押、担保或其他可能引起产权纠纷的情形。

  (3) 本评估报告部分事项依据了委托方及矿业权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产权证明、地质资料、设计资料、财务资料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 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项目评估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按现行法规规定,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如超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做评估。

  (4)除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5)其他专业机构全部或部分引用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矿业权评估结论时,应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的同意;引用时应正确理解、恰当引用并关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

  评估报告日为 2014 年 10 月 30 日。中联资产评定估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附表八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外围及深部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税费估算表。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七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新城金矿深部及外围采选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评估报告的附件(含附表、附图)仅供委托方及评估报告审核备案部门了解评估有关情况用。除法律和法规规定、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附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不得将附件单独使用,也不得用于非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的任何情形。

  附图三 山东省莱州市新城矿区 127 线地质剖面图。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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